看畢早場電影後,我於尖沙咀街頭四處覓食,走過日韓法的餐廳仍是過門不入,因為我始終鍾情於一杯港式奶茶。縰使我經過好幾間茶餐廳,但看過餐牌的價錢後(註:跟中大餐廳價錢相比),不想內進。走著走著,便由尖沙咀站走到佐敦站附近,何不走進熟悉的cafe,來杯很不錯的香濃咖啡?站在cafe門前,看見熟悉的呀姐,可是找不到給我一人容身的位置。走著走著,來到另一間熟悉的地區小店,是吃粥的。一碗粥盛惠十六元,加三元來杯凍奶茶。(媽的,平日是三元轉凍飲呀)我另外要了油條,我是本著懶好心的心態多支持地區小店而多點一些。吃過粥品後有點飽,又再次踏上彌敦道,想致電友人查詢一下待會兒相約的時間,誰知尋偏整個沒間隔的布袋也找不到我的電話。
我再摸摸褲袋,只有iPod,也慶幸iPod 還在。可能是我喝下奶茶的關係,我比平日遺失東西時鎮定,我知道我要走回頭路。先回到粥店,跟剛才的呀姨表明來意,然後跟她一起到剛才坐的位置找,是找不到的。然後,呀姨建議我用店中的固網電話致電自己的號碼。我走到收銀處借用電話。電話駁通了,響了幾聲後便被接駁到留言信箱,而我心知剛才看電影時,我才把電話調教至靜音模式,它不會響呢!那收銀處的男生問我電話有響嗎?又問我電話的型號。我回答那不是智能電話,而是stupid phone,不會有人拿去吧。他說"都係姐。"其實我心想如非留在粥店,那應是留在電影院,所以我不大擔心。那店員提議我留下聯絡方法,如有電話的下落便可告之。我把家中電話號碼抄下點菜的灰色紙上,有一種久違的感覺,你記得上一次把屋企電話留別人是何時嗎?然後,我又需要提步,往海傍方向走,因為目標明確,我走得有點快。十數分鐘後,我便身處位於大商場的電影院面前了。媽的,買票的人超多。我還是走向只有一名女性票務員站著的查票位置好了,拿出今早的電影門票,再次表明來意。她便純熟地拿出一本簿子,我猜是失物紀錄簿,看看有沒有我紅色stupid phone的下落。是沒有的!她著我過十分鐘散場後再來,她會替我到今早的位置看看。我就到商場的店舖走走看看,途中有一位健碩男子跟友人談天,我旁聽一下發現他們說的是是韓文,好動聽呀!又回到影院的查票處,我看不到剛才女票務員的身影,換了一位男票務員站著,我又再一次表明來意。他叫我影容一下電話。我簡單形容過後,他便拿出一份粉紅色的東東出來。我窺看到粉紅色紙底下是紅色的外殼呀,我有點興奮。然後那個男的替我的電話寛衣,然後把火紅色的stupid phone放到我面前。我雙手接過,道謝後便離開商場。我發現電話上有一個未接來電,想到應該是粥店的電話。我立即致電,聽電話的是個女生,我說出情由,感謝一下,對方表示行了。我有點失望,因為接電的不是剛才那個有點熱情的男生,而我得到的是一份公式的回答。我多想親口跟粥店的呀姨與男收銀員,和影院的女票務員作親口的道謝。
最後我手持我親愛的紅色stupid phone 走在街上,跟自己好好承諾,在妳壽終正寢之前,我會把妳好好照顧,不會看smart phone一眼,感謝你多年的陪伴。一路走來,看到你長大不少,查看相簿中第一張相片是初生的baby,由那時的主人-我的呀姨所攝。後來,電話展轉來到我手中,而桌面相片已轉成快進幼稚園的baby相片了,時日也走得太快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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